第121章 我不会输的-《权臣娇宠》
第(3/3)页
一颗鲜红的头颅滚落在桌脚,沾满了泥土灰尘,头颅上的眼睛还睁得大大的。
月饼也沾满了血,变成红色的了。
娘亲的手都在发抖。
这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次反抗,也是最后一次反抗。
懦弱了三十年的娘亲,将他从后门推了出去。
“逃,你快逃!”
他很害怕,可还是没有流下眼泪。
他不懂,自己哪里做错了,为什么要逃?
后来啊,官差们让他懂了。
他和娘亲都被抓进了监狱。
娘亲顶了杀人的罪名,被判决凌迟处死。
当着镇上所有村民的面,她被扒光了衣服,如集市上待宰的猪狗。
刽子手拿着刀,一刀一刀割开了她的血肉。
割了整整三百六十刀,她才咽气。
可娘亲直到咽气之前,留给他的都是笑容,大概是解脱了。
而他的脸,也被烧红的烙铁烙下了死囚的烙印,可能是年纪还小,县令免除了他的死罪,改为流放。
烙印落在左眼周围,狰狞可怖。
所有人看见他,都会露出嫌弃的目光,偶尔会有人感到惋惜,可再也没有人说他俊美。
那样好看的一张脸,怎么偏偏有了烙印呢?
他不甘心这辈子当个罪犯,娘亲说过,他一定要出人头地的。
流放的那几年里,他被安排去修建楼台,也就是皇帝为郑贵妃所建的明月楼。
白天他去干苦力活,晚上他去看书。
明月楼有很多书籍,但监工不让人碰,说那是给贵妃娘娘的。
可贵妃娘娘是个死人啊!
死人都能享受这一切,他为什么不能呢?
他就趁夜晚无人的时候,偷偷躲进角落旮旯看。
他比任何人都要努力,加之天资聪颖,算是自学成才,也懂得藏拙。
十五岁那年,皇帝大赦天下,赦免了所有罪犯,他也得以摆脱了罪名,成了一个自由人。
此后,他便戴上面具,逢人都是笑脸,谦卑有礼,脾气是极好的。
十七岁那年,他参加科考,一次便金榜题名。
站在金銮殿上时,他的双腿都在发抖,面上却对答如流、从容不迫。
尽管出生卑贱,可他的答卷,实在文才过盛,针砭时弊亦有独特风格,所有考官皆评定为状元,没有异议,就连皇帝也赞不绝口。
他们都说他是东齐不可或缺的人才,绝非池中之物。
当真是风头无两,一日看尽长安花!
他知道,第一步成功了。
从这一天起,属于他的绚丽人生正式开始。
昔日忍辱负重的少年,成为风头无两的状元郎,他也就花了十七年。
十七岁啊,多么年轻。
旁人称赞他年少有为,是世间罕见的天才,只有他自己知道,这十七年来有多难熬,一个普通官职可满足不了他。
他苦心钻营、玩弄权术,在某次宫宴上故意为皇帝挡了刀,此后得了皇帝的信任,一路青云直上,当了权倾朝野的首辅。
拥有权势之后,他没有立刻杀了当年欺辱过自己的人,而是把他们先抓了起来。
他把他们关进地牢里,不让他们死,反而好生养着。
他每天用钝刀子割他们一点肉、剁一截骨头,再把骨肉一起熬成汤。
他让他们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骨肉都被喂给了狗吃。
狗要是吃剩下了,他就塞进他们的嘴里,让他们知道自己比狗还不如。
仅仅如此吗?
不,他不满足。
他不满足当这个首辅。
他要当帝王、要当九五之尊的天子!
可为什么……为什么会失败呢?
他明明那么努力啊!
想到这儿,楚琼大笑起来,眼中尽是仇恨与不甘。
他不会就这么输的。
绝对不会!
也不知过了多久,一双厚皮靴子出现在他视线里。
他睁开眼皮,往上也只看见了暗紫色裙摆。
布料上金丝银线交织,甚是华丽,应当不是个普通路人。
他不知道这是谁,却知道这是能救自己的人,便极力伸手抓住她的裙摆,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。
浑身气血骤然上涌,久未说话的喉腔被猛然撕裂,发出极其难听的嘶哑嗓音,如同陈年厚重的木门被推开。
“救我……”
……
“轰隆隆———”
又是一声惊雷。
许清凝从梦中醒来,她坐起身,还喘了几口气,满脸都是冷汗。
方才做了一个噩梦。
梦中,她看见了一个少年。
他浑身是血,朝她步步走来,手里提着一把刀。
她看不清他的脸,因为他戴着面具,金色面具……
第(3/3)页